• 股票代码:430434
  • 客服电话:400-6288-366
  •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

    微信服务号

  • 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 公招信息

医疗人才网_医疗人才聘信息

中国医疗人才网>招聘讯息>医院招聘>2012年四川彭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四川彭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2-02-03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四川

为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 ......

为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2年7月31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 1个岗位代码)。
(三)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日-2012年2月8日。
(四)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 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 2012年彭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 2月2日—2月9日期间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 2012年2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2012年彭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 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 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2年2月13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 2012年2月17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彭州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2月18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报考彭州市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彭州市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其它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 2012年2月28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 (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2年2月11日前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7、笔试成绩将于 2012年2月28日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zrl.scpz.cn)公布。
8、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 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报名时打印的《 2012年彭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往届生还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2012届应届生还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为 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及考察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 70%,面试成绩占30%两项合计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 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卫生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所有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聘用单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 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第三纪工委 028—86230960
十、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28-83880532、68612990(彭州市卫生局政工科)
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pzrl.scpz.cn)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生局
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四川地区分类职位

临床医疗类

医技类

高级管理

消化内科

妇产科

内分泌及免疫

外科

口腔科

放射科

皮肤科

血液内科

泌尿外科

呼吸内科

精神科

肾脏内科

儿科

眼科

病理科

性病科

整形/美容

检验科

麻醉科

骨科

器官移植

传染科

心脑/血管内科

耳鼻喉科

肿瘤科

超声科

心理医生

护理类

不孕不育

药剂科

介入诊疗

重症医学ICU

中医科

急诊科

烧伤科

营养科

康复科

放疗科

体检中心

临床应用研究

宠物医生

其它

肛肠科

全科医生

公共卫生

老年病科

结核病科

运动医学

预防保健科

内科

五官科

其他科室

医疗器械

生产管理

产品设计人员

生产制造人员

品质管理

物料管理

技工/普工

其它

管理类

普通内科

神经内科

普通外科

肝胆外科

手足外科

心胸血管外科

神经外科

整形外科

注射整形

激光整形

皮肤美容

中医美容

纹绣师

美容师

针灸推拿

疼痛科

中西医结合

临床医学应届生

心电图

护理部主任

护士长

护士

护工

导医

总经理

业务院长

经营院长

行政院长

办公室主任

医务科

咨询

客服

行政/人力资源/培训

财务/审(统)计

市场营销/销售类

病案(图书)管理

文职/秘书类

推广/企划

采购/物料控制/物流

计算机(IT)类

后勤保障类

其它

医学院校/协会/机构

教学管理人员

教师

讲师

助教

行政管理

专家学者

医学认证/评测

其它

其它

司法鉴定

其它